| 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020年我国将实现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变 |
| 时间:2007/06/27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林芬 | 我来说两句 |
| “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水运业的现代化,实现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的转变。”6月26日,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水路交通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我国水路交通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
发布会上,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和徐祖远就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以及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翁孟勇表示,这些规划和政策对我国构建结构合理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翁孟勇还透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水运方针政策和规划,交通部将于7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水运工作会议。 建立长期稳定的内河水运建设资金渠道 就《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翁孟勇表示,为确保这一规划顺利实施,首先需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渠道。中央政府要建立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渠道,地方政府要安排财政性资金投入内河水运建设,同时要充分考虑利用市场机制,扩大社会融资。此外,内河水运建设要严格执行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内河水资源和航道资源不受侵害;在内河水运中要大力推行船型标准化,提高现有内河航运的运能和运效。 有记者问如何处理京杭运河航道建设与保护的关系时,翁孟勇表示,京杭运河申遗活动和运河充分发挥航运功能是不矛盾的。从历史上看,大运河开凿建设的目的就是运输,不能为了申遗把运河作为景观河流来发展,而排斥它的运输功能。在发展京杭运河航运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环境保护,保留其历史风貌。 水路交通运输将更可信赖 在介绍《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时,翁孟勇表示,随着这一规划的实施,水路交通运输将成为更可信赖的运输方式,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更为安全,水上出行和娱乐安全更有保障。为履行国际公约和承担国际义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有效维护公共安全,该规划涉及的投资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 有记者问两岸是否计划加强台湾海峡搜救合作。徐祖远表示,受天气和水文气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台湾海峡是水上交通事故高发海域。交通部除了加大在台湾海峡海事和救助力量的投入外,还进一步加强两岸搜救协会的沟通。两岸搜救民间组织每年都会就台湾海峡可能产生的险情、施救措施、联络办法等进行沟通,同时,祖国大陆的海上搜救演习,也邀请台湾搜救专家参加。两岸海上搜救的合作前景越来越好,海上通航保障也越来越有力。 扩大国轮船队规模保证经济运行安全 徐祖远在介绍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时说,对符合条件的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但不会影响国家税收,而且对提升我国航运的综合实力、保证国家经济运行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作为这些船舶办理登记手续的船籍港,因为这3个港口是重要的枢纽港口,船公司比较集中,有关船舶监管部门也比较齐全,方便办理手续。 □相关新闻 首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布局规划发布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简称《规划》)是建国以来编制的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沿海水域和长江干线、珠江、黑龙江等主要内河通航水域将基本形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反应快速、救助有效”的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 据悉,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有所提高。2006年与2000年相比,等级以上运输船舶交通事故减少30.5%,死亡人数减少34.7%。目前,全国共有运输船舶和渔船约100万艘,沿海港口每年进出港船舶超过1000万艘次,我国将长期面临水上交通安全的巨大压力。作为航运大国和海洋大国,建设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是水路交通发展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客观需要。 按照《规划》,到2020年,水上监管和救助力量将有效覆盖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在9级海况(风力12级、浪高14米)下全天24小时都能实现救助力量的出动,在沿海离岸100海里的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内河重要航段的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并保证在6级海况(风力9级、浪高6米)下能够实施有效监管和救助。船舶溢油控制清除能力将由目前的不足200吨提高到1000吨。人命救助有效率由目前的不足90%提高到93%以上,万船事故率由目前的12件下降到7件。
内河航道通过能力15年内增近两倍
随着1.9万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和28个内河主要港口布局的逐步形成,2010年我国内河航道通过能力将比2005年提高约40%,2020年将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主要资源地与消耗地通过水运的有效联接以及主要江河的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
根据6月26日发布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简称《规划》),在1.9万公里高等级航道网中,现有的和规划建设为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三级及以上航道约1.43万公里,少数航道受条件限制为可通航500吨级船舶的四级航道。内河主要港口包括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泸州港等28个港口。
《规划》布局的内河高等级航道、主要港口遍及20个省(区、市),连接了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56个,占全国的25%,连接了国家一类口岸27个,占全国的29%,可进一步促进沿江、沿河产业密集区的形成,推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引导和促进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实现内河水运的产业升级和现代化;充分发挥内河水运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安全可靠等优势,并与其他运输方式共同构筑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
据悉,“九五”以来,我国内河航道与港口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内河航道与港口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总里程为8687公里。
我国特案免税政策吸引“方便旗”船“回家”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交通部近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07年7月1日起两年内报关进口的中资船舶,只要在2005年年底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船龄达到一定年限且技术条件符合规定的,就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据介绍,由于海运的国际性特点,船舶可以自由选择到其他实施开放登记制度的国家登记,俗称“方便旗”登记。一些实行“方便旗”登记的国家往往缺乏完善的船舶安全监管制度,只对船舶收取少量的登记费。目前,在境外注册、悬挂外旗经营的中资船舶占我国国际海运船队总吨位的50%左右。 中资船舶悬挂外旗经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境外融资造船和经营特殊航线的需要以及降低经营成本的考虑等。但这对我国航运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为此,国务院批准采取特案免税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悬挂五星红旗航行。 据预测,实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两年内,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将在现有2458万载重吨的基础上增加约400万载重吨,有利于提高我国对国际海运的控制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有利于我国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实施船旗国安全监管,减少船舶安全事故、保护人命安全、防止海洋环境污染。此外,中资“方便旗”船舶转为中国籍后,我国可以依照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相关规定,保障我国船员就业,维护船员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