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研讨会上致辞 |
| 时间:2007/10/22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谢宗惠 | 我来说两句 |
“作为航运大国和海员大国,中国不仅在国内致力于海事劳工保护工作,并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制定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19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简称《公约》)国家级三方研讨会落下了帷幕,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徐祖远对《公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国际航运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该公约的通过既顺应了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也满足了海员保护的迫切需要,把公约描述为国际高质量航运法律体系的第四大支柱是再也恰当不过的。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如何确保公约条款内容能尽早得到统一实施,为海员提供公平的就业条件与合理的社会权益保护,以保障海员职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航运业的整体利益。 徐祖远指出,作为一个航运大国和海员大国,中国政府不但积极参与了公约制订的全部过程,而且在公约通过之后,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公约三方工作机制,交通部还特别成立了专家组对公约本身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为尽快批准公约提出建议。另外,已于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也是政府、船东组织和海员工会经过多年讨论研究得出的成果,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船员从业、培训发证、权益保护等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新时期。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运输工人联盟、国际航运联合会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研讨会,并对中国积极参与《公约》的制订和实施给予高度的评价。研讨会就推动政府、船东组织及海员工会三方建立《公约》的工作机制及促进国家早日批准履行《公约》等达成了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