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公路施工资质企业专家初审结果公示 |
| 时间:2007/08/13 来源:交通部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近期,交通部公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将专家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
1.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对专家审查未通过的,申报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述材料。申述材料只能对原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申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3.下一步,交通部公路司将对通过专家初审的单位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 4.企业施工资质属行政许可,其审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 企业申述材料和举报材料请于2007年8月17日前送交通部公路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1401房间;邮编:100013;传真:010-652927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