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三到位消除农民工三怕 |
| 时间:2007/05/16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朝霞 田飞 | 我来说两句 |
“过去在工地干活总是担心害怕,一怕人身安全没保障,二怕随时会被‘炒鱿鱼’,三怕活干了工资却没着落。”在渝湘高速公路黔彭段打工的谭帮全,是来自重庆黔江区太极乡石槽村的农民工,现在他再也不用担心了,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东南分公司不但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还督促施工企业为农民工买保险,切实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东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上,他们用“三到位”(制度、资金、组织保障到位)来消除农民工们的“三怕”。 从制度上保障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监管管理制度》并公布在工区显著位置,还成立了农民工工资监督小组。 有了制度保障后,资金的保障到位尤为关键,东南分公司要求项目部对所有参建农民工按照工班登记造册。即使计价款再紧张,项目部也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专门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并由农民工工资监督小组当场监督工资的发放情况。 在组织保障方面,大部分项目部都设立了专门管理农民工队伍的副书记,并有部分施工单位在农民工中成立了工会组织,定期对工资发放、食堂账目、生活及劳保用品的发放等农民工最关心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公示。 渝湘高速公路所在的武陵山区,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频发,桥梁架设工作比较繁重,高空作业频繁,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多。针对这种情况,东南分公司积极向施工单位宣传为农民工购买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大多数施工单位都为农民工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 来自河南省开封市北郊36岁的田斌对记者说:“这下好了,可以放心地甩开膀子干了!”没了后顾之忧,农民工们一心一意投入到工程建设中,保证了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据悉,重庆市交通委已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已经招标的工程签订补充协议,在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保留金中单列出工程合同金额的1.5%至2%作为工资保障金,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储存或进行单独财务核算;对没有招标的工程,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增设专项条款,将工程合同金额的2%作为工资保障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