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等六部委联合整治车辆外挂 |
| 时间:2007/06/28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闻欣 | 我来说两句 |
| 日前,交通部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8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辆外挂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以规避养路费等税费为目的的机动车外挂现象,基本实现地区之间和车户之间税费负担相对均衡,进一步规范涉车税费征收管理,加快建立公平、有序的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经济运行秩序。
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交通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对拖欠、逃缴、漏缴国家规费的车辆足额追缴。对外挂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调驻手续的,机动车实际所有人所在省(区、市)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补办调驻手续,并可按本地标准补征差额规费。对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继续或变相实行税费“优惠征收”、提供特别“上门服务”的单位要及时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符合外挂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有关部门要提示或告知车主办理转籍;因故暂不能转籍的,要按规定办理调驻手续。交通部门要牵头建立外挂车辆登记与查询系统,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与共享,并对外挂车辆实施跟踪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