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北运河防污又出新政 |
| 时间:2007/08/01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胡传风 邢鑫 | 我来说两句 |
| 自8月1日起,苏北运河沿线所有船舶垃圾站和油废水回收站,将开始全天候接受船民交送的船舶垃圾或油废水,并向船民签发《船舶垃圾接收证明》或《油废水接受证明》。据悉,这是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厅、环保厅合力治污,保护苏北运河水域环境,提升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加强苏北运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又一举措。
据悉,新政策出台后,航行在苏北运河上的船舶,单船每个单程航次或者每5天应至少送交一次船舶垃圾,每3个月至少送交一次油废水;船队每个单程航次或者每3天应至少集中送交一次船舶垃圾,每2个月应至少送交一次油废水。 过去,船民的油废水及日常垃圾大多是“入水为安”,不知不觉中,已然“种”下污染的隐患。据河海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调查,苏北运河上船舶日均产生垃圾101.7吨,油废水5373公斤,哪怕只有1/3排入运河,数量也相当惊人。 今年1月,由江苏省交通部门负责建设的17座船舶垃圾收集站、43座油废水回收站全部移交给徐州、宿迁、淮安、扬州四市政府。“这样的环保硬件,堪比莱茵河!”一位负责水环境治理的专家说。 今年4月9日,江苏省地方海事局专门下发《苏北运河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送交管理规定(暂行)》,并于4月中旬在苏北运河沿线开展了苏北运河船舶污染防治宣传周活动,花了20万元免费发放了100万只垃圾袋、3万只垃圾桶、沿河垃圾回收站的地图以及“管理规定”,引导船民及时上交垃圾和油废水,并要求航行于苏北运河的所有船舶,其船舶垃圾和油废水都必须集中送交到指定站点。 按照本次通告要求,船舶送交船舶垃圾和油废水时,地方环卫部门将暂时实行无偿服务,接收单位不得拒收船舶垃圾或者油废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