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金马澎海上直航业务将免“两税” |
| 时间:2007/08/10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余峰 | 我来说两句 |
|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意见》,福建省从事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的船运公司将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意见》,今后海峡两岸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将享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据介绍,为推进两岸直航进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上报国务院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船运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已获批准。目前,具体税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