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调入生猪运输车免缴公路通行费 |
| 时间:2007/08/21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昝爱宗 | 我来说两句 |
8月14日,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交通厅联合对省外调入生猪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作出具体规定,并公布了《省外调入生猪车辆免费通行证》样式。 根据规定,省外调入生猪车辆是指所载生猪为省外调入且全部供应浙江省市场的货运车辆,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在70%以下的生猪调入车辆仍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省外调入生猪车辆凭通行证和农业部门产地检疫证免费通行。调入地各市经贸(贸易)部门负责市本级、县(市、区)经贸(贸易)部门负责辖区内通行证的签发工作。实行一车一次一证,生猪运抵目的地后,通行证由指定屠宰场负责收回并交签发部门核对、存档备查,不得重复使用。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在经过公路收费站(点)时要主动出示通行证和产地检疫证,并配合公路收费站(点)做好运输产品的核实工作,核实后加盖“通过”印签免费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