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沿海水域将试点巡航救助一体化 |
| 时间:2007/11/22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曲飞 | 我来说两句 |
| 11月20日,记者从交通部海事局获悉,《浙江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方案论证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浙江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有望近期实施,试点区域为浙江沿海港区及近岸水域。
当日在北京召开的《浙江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方案论证报告》审查会上,与会的交通部规划司、财务司、搜救中心总值班室有关负责人;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长江和浙江海事局、搜救中心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和9位特邀专家一致认为,目前在浙江海事局辖区开展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条件已经成熟。 与会代表和专家达成共识,认为根据浙江沿海水域的特点和海上搜救力量的现状,在浙江海事局辖区实行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能充分发挥部现有的可用资源,按“统一指挥、就近救援、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原则,更好地适应浙江沿海水运经济快速发展和海上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浙江沿海应急反应能力和保障海上人命的安全,可以作为海上救助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杨省世介绍说,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事局既承担着海上搜救应急的指挥和组织职责,又承担着海上人命救生的义务。2006—2020年的《中国海事工作发展纲要》中提出了“全国主要内河水域实现海事巡航与救助一体化,并适时向其他水域推广”的要求。按照交通部的要求,2004年下半年海事部门在长江干线开始实施“巡航与救助一体化”管理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有效提升了长江干线水上搜救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了“人命救助,快速高效”的目标。 “但在沿海辖区,各直属海事局由于受到资源配置的约束,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往往不能满足。同时在某些水域又存在资源重复配置、分散配置的现象。因此,交通部海事局于去年初步拟定在浙江海事局进行‘沿海水域的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杨省世说,“在沿海水域开展巡航救助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海事小型巡逻船等设施的救助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利用和应急反应水平,符合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实施‘人命救助、快速高效’的原则和部党组提出的‘三精两关键’要求。” 记者了解到,根据论证报告提出的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的目标和实施方案,在近期实施浙江沿海巡航救助一体化试点工作中,海事部门首先将巡航救助船型的开发和船艇改造作为重点,以尽快提高港区及近岸水域巡航及人命救助能力,并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体化”试点工作中的管理机制、队伍建设、基地布局、信息化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