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建设领域今年继续排查治理隐患 |
| 时间:2008/03/24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胡士祥 | 我来说两句 |
| 记者从交通部质监总站获悉,为做好2008年“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交通部日前决定,交通行业继续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交通部质监总站站长李彦武介绍,在2007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进一步突出重点,根据“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督察与自查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据悉,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纳入今年的排查治理范围;凡参与上述项目在建工程的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从业单位均应参加排查治理活动。排查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前,做好安排部署和排查治理工作;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工作;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冬季雨、雾、雪天气多发的特征,深入推进隐患治理。 交通部要求各省交通主管部门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把工作做深做细。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为彻底排查,交通部要求各地建立事故隐患数据库,对隐患点实施动态监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 目前,交通部已成立了以副部长冯正霖为组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将统一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组织对部分项目和单位进行督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