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中心 | 商务中心 | 论坛 | 短信 | 信箱 | 黄页 |
首页>热点聚焦

客运超载20%以上一次记12分

  时间:2007/01/06    来源:    作者:翟淑英    我来说两句  

    本网讯 昨天(5日)公安部在其网站公布了第91号部令,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自4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规定加重了部分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罚。比如,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按现行规定一次只记6分,而新规定则是一次记12分。    

  变化最大的还有驾驶证考试内容,新《规定》将旧《规定》科目三中“场内考试内容”纳入科目二(即桩考)部分,重点突出“科目三”的“实际道路考试”,新增了“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夜间行驶”等4项内容。而此前,“科目三”针对人群主要为大客、货车申领者;小型汽车申领者考试场地以驾校考场为主。 驾校学员需通过实际路面驾驶考试,才能拿到驾照;20%小型车学员还要随机抽考夜间驾驶。据了解,新规定实施后路考难度再次加大,驾驶员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将有所降低。

     4月1日后,交规考试还将设置开车上路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如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如何处置;交通肇事后如何自救、急救,并考查学员是否了解一些常见危险物品的特性。

     对申请大客驾照,新规定又增加了3道门槛,分别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新规定加重了部分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罚。比如,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按现行规定一次只记6分,而新规定则是一次记12分。违法驾驶员只有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才能取回驾照。同时,也有部分违法行为减轻了记分处罚。如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现行规定为一次记12分,而新规定则减轻为“一次记6分”。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精彩推荐

·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赴渝...
· 关于组织2007年公...
· 中外运与天津签署战略...
· 2007年第一批公路...
· 葛洲坝大江航道大流量...
· 追记罗明义:公路畅通...
· 国家高速公路年内统一...
·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副...
· 交通部就高速公路统一...
·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慰问...
·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罗...

· 追记罗明义:公路畅通...
· 国家高速公路年内统一...
· 葛洲坝大江航道大流量...
· 交通部就高速公路统一...
· 中外运与天津签署战略...
· 遂渝高速年底通车 成...
· 力推五个“一体化”武...
· 台州:第一座斜拉桥临...
· 辽宁:辽阳县投资两亿...
· 四川:二峨山隧道20...
· 西宁6年投资57亿元...
· 河南:将新开通13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