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兰高速公路邯郸段引入“银行监理” |
| 时间:2007/05/18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李朝旗 霍涛 | 我来说两句 |
| 近日,承建青(岛)兰(州)高速公路邯郸段的16家施工单位相继与业主单位邯郸市青红高速公路管理处和有关银行签订了账户监管委托协议。这标志着银行以财务“监理”的身份正式介入交通建设领域。
据邯郸市青红高速公路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在青兰高速公路项目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引入“银行监理”机制,邀请银行一同参与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初衷很简单,就是为了进一步审核施工单位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以达到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特别是避免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按照常规做法,工程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在完成计量支付后,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再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支。这期间,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资金的监管基本没有。引入“银行监理”后,这一程序变得更加科学严谨,即先由施工单位将其日常支出费用分解项目协议一式两份备案到业主单位和开户银行,然后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开户银行3方签订账户监管委托协议,明确各自责任义务,业主单位按时将工程款拨付银行,施工单位持日常支出用工协议到银行领取相应款项,银行在审查并做相应备案后按需支付。没有“协议”,施工单位便没有办法在银行领到相应的工程款。有了银行的监管,工程款的使用更加安全保险。 对于“银行监理”的引入,施工单位表现出了欢迎的态度。一位有着30多年公路建设工作经验、现在青兰高速公路项目二期当项目经理的李先生告诉笔者,今后再也不必为催要工程款而发愁了,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工程建设,抓好质量。对此做法,业主单位也给予了肯定,邯郸市青红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人说,“银行监理”对于业主单位来说,能随时监督资金的运转,对于保障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