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全程监督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
| 时间:2006/12/30 我来说两句 |
日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制定4项措施,确保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在每个项目开工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将协调工程沿线地方政府,成立征地拆迁协调组织机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对因高速公路建设受到影响的电力、电信等各种线路和沟、渠、路等各种基础设施及时进行恢复;及时协调国土、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报批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保证高速公路建设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梅宁生 马少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