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出台三项治超新举措 |
| 时间:2007/04/18 来源:宁夏交通厅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近日,宁夏交通厅为进一步巩固治超成果,研究出台了三项治超新举措。 一是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实行分类治超。干线公路治超与计重收费紧密结合,超限超载车辆在限额内实行计重收费,超出一定限额部分严格卸载并处罚,相关部门不再进行罚款;农村公路因技术等级较低,特别是一些桥涵设计荷载有限,严格限制大吨位车辆行驶,以堵为主加大流动检查,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卸载并罚款。 二是利用经济手段治超。在2007年8月底前,对全区所有干线公路实施计重收费,用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三是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按管辖权限治超。干线公路由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治超,农村公路由地方政府及其交通部门负责治超,做到各负其责,履行好有关治超工作职责。 与此同时,交通厅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修改完善治超工作方案,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拿出切实可行的配套办法,加大对治超新举措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切实把宁夏治超工作推向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