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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1/24 来源: 作者:辉军 |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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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1月15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将按“三步走”进行:第一步,到今年6月30日前,作为改革试点的包头市、赤峰市和兴安盟的所有旗县要确保完成试点改革;第二步,到今年年底前,其他盟市要确保本盟市50%的旗县完成改革;第三步,到2008年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全部完成。 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在科学定岗的基础上,尽快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实现管养分离,将直接从事大中修等养护工程的人员和相关资产进行重组,成立养护公司,把养护推向市场。农村牧区公路中所有等级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要面向社会开放,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鼓励具有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区域参与公路养护工程竞争。逐步取消养护包干费,全面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养护工程费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养护定额和养护工程量核定,依照养护合同拨付资金。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的农村牧区公路,可实行主线与支线搭配,建设、改造与养护一体化招标,也可采取个人(农牧户)分段承包的方式进行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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