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乡村公路养护实行“四定一包三挂钩” |
| 时间:2007/04/23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交通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试行)》,其宗旨是调整农村公路工作重心,由以建设为主向建养并重、以养为主转变,力争用3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确保有路必养、即建即养。
新出台的《方案》旨在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养护机制,做到机构、责任、人员、资金“四落实”。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把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其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上,由县(市、区)交通局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交通管理所作为县(市、区)交通局的派出机构行使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职能,业务接受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指导;乡(镇)政府可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隶属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交通管理所的指导;村民委员会设农村公路养护队,隶属村民委员会管理,业务接受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指导;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为确保人员的落实,各乡(镇)招聘了乡村公路养护人员,实行“四定一包三挂钩”,即定路段、定责任、定奖惩、定费用;包养护管理质量;养护管理与经费、工资待遇、年度考核挂钩。目前,该市宁阳县伏山已有59名乡村公路养护员活跃在乡村道路上。 在资金筹措上,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争取把资金纳入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的财政支持范围。今年,泰安市交通局还将对管理辖内的550余公里重要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定额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