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哪个地区基层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养护资金来源和责任落实到位,重庆市政府就将择优为该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日前,重庆市政府下发《关于通过择优立项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通知》,要求凡申请了国家部委补助、市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择优立项。
据了解,择优立项的基本条件是:拟建公路项目已纳入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当地干部群众具有强烈的修路愿望;受益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公路沿线有关农户自愿参与并签字认可,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决议,其中通村公路只需形成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路沿线有关农户签字认可通过筹资额度或投工投劳任务;完成土地、青苗等附着物的补偿,并具备相应的施工条件;养护资金来源和责任落实;项目所在地的上年度补助项目已通过验收,且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资金使用规范。
在具体实施中,重庆将坚持基层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落实养护资金来源和责任的项目优先,具备开通客运班车的项目优先,以往建设效果好的项目优先,基础条件好的项目优先,受益群众多的项目优先,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优先,对完善路网有重要作用的项目优先。不但如此,重庆立项政策还将向新农村建设示范和推进村、移民聚集地、贫困人口聚集地、中心镇、百强镇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