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区公路养路费直拨旗县 |
| 时间:2007/09/26 来源:内蒙古商报 作者:苏建华 | 我来说两句 |
昨日,记者从中国交通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获悉,为推进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加强对养护资金的管理,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对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费补贴资金实行统一直拨制度。 据了解,从年初开始,我区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截至8月底统计,全区已有1/3的旗县(市、区)基本完成,计划今年底将达到1/2。与此同时,自治区养护工程费的拨付也改变了以往下拨到盟市,盟市再下拨到旗县的做法,改由自治区公路局统一直接到旗县(市、区)交通局,减少中间环节,畅通渠道,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并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察。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未能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安排足额配套资金、提供虚假数字骗取补助资金的,自治区将缓拨、停拨或收回已拨付资金,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