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采取五项措施加快发展农村客运 |
| 时间:2007/11/02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王秋霞 陈彦 | 我来说两句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日前派出调研组,对区内农村客运站的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广西农村客运站及客运网络发展迅速,而这主要得益于五项措施的实施。
企业优先建站车站与线路捆绑经营 广西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难以足额投入,为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主动与地方政府、企业沟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即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投资“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实行“五个一点”(国家补一点、交通厅出一点、各市县交通局出一点、地方政府配一点及企业投一点),加大资金投入。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地方交通部门积极配套建设资金,并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出资或出让土地等方式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2004年以来,广西实行企业优先建设农村客运站的政策,投资农村客运站建设的运输企业可以享受三大优惠政策:一是有资信企业可以先借用站场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施工;二是站场建成后,该企业可以获得优先安排客运线路的权利;三是实行“一线一公司,一片一公司”的建设模式,车站与线路捆绑经营。 据了解,广西每年都有一百多个农村客运站由企业参与建设。 客运税费减免鼓励车头向下 为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广西出台农村客运税费减免政策,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凡经营线路中农村道路里程占营运里程比例为20%至33%的,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一律减免50%;比例为33%至50%的,相应交通规费征收40%;比例为50%的,相应交通规费征收30%。从事农村客运的微型车,不分里程长短一律征收50%。 2005年广西享受规费优惠的车辆达到5552辆,累计减免交通规费2670万元。截至2006年年底,全区共有1000多条农村客运班线的6798辆农村客运车辆得到了税费减免,总额达7591万元。此外,共向1.2万辆农村客运车辆发放燃油补贴款1100多万元,使广大的农村客运经营者得到实惠,稳定了农村客运市场。 尊重民族习惯经营方式多样 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聚集区之一,有12个民族在此居住。广西各级交通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探讨适合本地区客运发展的模式。例如针对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节假日、集日等客流因素,分别采取定线经营、定范围经营或延伸经营以及站点发车、滚动发班、循环运行、捆绑结算等方式,充分满足农村旅客出行需要。 规范市场管理灵活选用车型 农村客运发展离不开规范健康的市场秩序。广西通过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力度,清理农村客运市场中的农用车、摩托车,整治宰客、甩客等行为,妥善处理好不同经营主体、不同车型的利益关系,使农村客运秩序明显好转。 为了保障运力,针对农村道路运输的特点,广西出台了《广西农村等外道路客运车辆通行规定》,对于道路条件较好且客源多、客流量大的线路,选用大型客车经营;在山区支线,则充分考虑车辆转弯半径等因素,要求使用中小型客车作为主要运输工具;并根据农村客运市场的状况,尝试对微型车进行统一管理,方便农民进城赶集。 客运站建设领导分工负责 农村客运站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困难较多。为了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广西交通部门在全区推行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分工负责制。 交通厅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客运站建设目标责任状,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市级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加快客运站建设的步伐。 目前,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农村客运发展及农村客运站建设领导工作组,局领导具体分工负责片区的农村客运推动工作,包括推进市场建设及项目落实、项目进程管理。同时,各市、县运输管理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