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本月21日起开征 |
| 时间:2007/12/14 来源:中新山西网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13日,记者从山西省交通征费稽查局获悉: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从2007年12月21日开征。2008年1月份缴费期限放宽至1月20日,逾期从2008年1月11日起计征滞纳金。
我省境内拥有和使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等规定,到车籍所在地交通征费稽查机构及时办理公路养路费缴费、减免费、停驶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拖、欠、逃、漏公路养路费;不及时办理手续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缴纳2008年度养路费时,缴费义务人可就近到各交通征稽所站及工商银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2008年,各级交通征稽机构将进一步加大对外挂他省和应调驻我省但未办理有关手续车辆的治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缴费义务人,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按规定缴纳或故意拖、欠、逃、漏公路养路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抗缴、拒缴和拒不接受处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妨碍、阻挠交通征费稽查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