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加班客车交通规费减半收 |
| 时间:2008/01/25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日前,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交通厅发出通知,对春运期间客运车辆的交通规费采取优惠措施。
通知规定,2008年1月28日至2月23日,持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印制、各州市运管机构统一核发的一次性“省际临时加班车证”、“2008进出广东春运证(省际加班)”、“省内加班牌”,从事省际、州市际、县际运输的加班客运车辆,各公路收费站按应收额的50%收取车辆往返道路通行费。 通知还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客运市场动态,及时疏运滞留旅客,严格各类加班牌、证的发放管理,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核发、使用加班牌、证的,将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