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村路建养运市县唱主角 |
| 时间:2008/03/18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陈涛 | 我来说两句 |
|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海南将全面建立健全以市县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管理新体制,进一步明确派驻各市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质量督导员的责任,对市县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考核。同时,以补助资金为杠杆,强化市县责任,县道以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直接拨付市县,建立农村公路协调、监督、考核机制。
在质量监管方面,海南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进一步明确海南省交通厅派驻各市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质量督导员的责任。同时,对市县的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考核,完成情况和建设质量好坏与年度计划下达挂钩。此外,还要建立农村公路永久公示牌制度,每条新建成的农村公路都必须标明设计、施工、监理、养护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海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县道以下(含县道)公路由市县负责管养,省给予补助资金。今年,海南拟出台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办法,做到责任、机构和资金落实。县道以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直接拨付市县,养护质量与省补助资金挂钩,建立农村公路协调、监督、考核机制,逐步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 海南省交通厅明确提出,市县区域内的农村客运由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管理,运用线路经营权进行优劣搭配,捆绑公开招投标,促进农村客运发展。 今年,海南省交通厅将加快推进市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客运管理等若干制度建设,鼓励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出台加快农村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形成具有全省指导性的农村公路政策法规。以省补助资金为杠杆,突出业绩考核,强化市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