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常委吴正德: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机制 |
| 时间:2008/05/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农村公路对缓解人民群众行路难、增进城乡交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养护管理滞后的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吴正德近日提出建议:完善保障机制,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滞后问题。 吴正德认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滞后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建设资金匮乏,导致部分农村公路质量“先天”不足;二是养护资金难筹措。现行政策规定,乡村道路的养护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村民自筹资金解决。但由于大量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甚至举家搬迁,很难集中人员就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开展“一事一议”工作;加上村民对公路养护的认识不同,其意见更难统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无法到位,导致公路养护工作存在一无人员、二无资金的状况。一些地方农村公路已经出现“一年修,二年烂,三年、四年就断线”的尴尬局面。为此,吴正德建议明确乡村公路建设投资主体权益。目前,国家未能将乡与乡之间的公路纳入国家公路建设规划,也没有项目支持,建设公路的大部分资金由乡村筹集。而“农用车、拖拉机不能随便进城,城里人开着汽车满村转”的现象客观地反映了公路建设城乡“二元化”的事实。因此,应该积极探索将乡村公路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养护责任明确给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增强乡村公路投资人的责任感,使投资人自觉地养护管理好乡村公路。 吴正德还建议,增加财政补贴,提高农村公路质量等级,增强贫困地区养护管理能力,特别是适当提高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标准,以促进这类地区农村公路质量等级的提升,延长其公路养护管理的间隔周期。国家应在督促兑现“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补助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地区农民群众自筹资金难的情况,结合公路预算造价、设计使用年限、气候条件等指标,提高贫困地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费的补助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