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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香港水域作业需持证

  时间:2007/06/05    来源:中国航贸网    作者:闻欣    我来说两句  

        近日,从佛山海事局获悉,由于香港《商船(本地船只)(工程)规例》及《船舶及港口管制(工程)规例》近期公告实施,其中有关强制性安全培训的条文将于2007年7月2日开始正式实施。届时,凡内地船员在香港水域内的船只上从事装卸货物工作,必须接受过相关船上货物处理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佛山辖区航行港澳的船舶众多,大量船员未参加过此种培训。因此佛山海事局船员管理科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邀请他们到佛山举行培训班。

         5月底在顺德已经连续举行了两期货物处理安全训练考试,共65名船员参加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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