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平安港航建设,确保海运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自4月到8月,绍兴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加强海运企业委托经营管理责任活动。
海运企业委托经营主要是指运输船舶所有人与具有经营资质的海运企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由接受委托的海运企业负责船舶的经营和管理,并承担所接受委托船舶的安全责任。
据了解,绍兴目前共有海运企业5家,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26艘,吨位近4万吨。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家上虞市舜江船务有限公司,委托船舶8艘,吨位达到1.5万吨,管理责任的到位对水运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港航部门将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落实、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切实加强对企业委托经营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包括:企业是否与委托船舶的船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指导、督促船长严格履行应承担的职责;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掌握船舶动态情况并向船舶传递气象、管理及安全有关等信息;船舶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应急状态下对船舶的相关工作等。有效治理海运企业对委托经营管理船舶“托而不管”的问题,确保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管理工作到位。
又讯 近日,舟山普陀港务分局召开了关于开展进一步落实海运企业委托经营管理责任活动的动员大会,要求充分落实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接受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的水路运输企业应该做到的七点要求,有效治理海运企业对委托经营管理船舶“托而不管”的问题。(王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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