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紧急部署防汛抗洪工作 |
| 时间:2007/07/13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谢宗惠 | 我来说两句 |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淮河流域连续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雨,淮河干流全线超过警戒水位,部分河段超过保证水位。7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对做好淮河防汛抗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7月12日,交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通知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抗洪救灾的组织领导,把抗洪救灾的责任贯彻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全过程。各级领导要深入交通抗洪救灾第一线,靠前组织指挥,现场指导督查,切实抓好抗洪救灾工作。各单位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渎职失职和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求责任。 交通部强调,一要落实预案,做好汛情预警工作。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各类应急预案,保证防汛抗洪按照应急预案有序进行。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气象和汛情等灾害预警信息,加强险情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迅速向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汛期抗洪救灾工作。 二要排查隐患,保障各类设施安全。认真做好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查找交通行业受汛期洪水引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分析影响程度,提出应对措施。特别是对长江、淮河、黄河和京杭运河等临江、沿河、傍山等灾害易发公路和通航设施,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逐路、逐桥,逐港口、码头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整改,一时难以根治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尽量避免和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灾害对公路和水路交通的危害程度。 三要加强监控,保障海上和内河航行安全。各级交通、海事、航道部门要加强监控,对通航水域桥梁、船闸、取水口等固定设施进行排查和评估,认真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防止船舶碰撞的保证措施,有效预防船舶碰撞桥梁,保证跨江(河)桥梁及船舶航行安全。要督促各航运单位加强对船员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和船公司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要储备应急物资,做好水毁交通的保畅抢通。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洪物资、抢险设备和机具;落实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确保应急储备满足防洪救灾的需求;加强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抢险救灾设备、设施的检修和保养。对于灾情频发路段和水域,要在现场提前准备抢险救灾必须的物料,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