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马店开查省际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 |
| 时间:2007/08/14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朱新更 李振新 刘建伟 | 我来说两句 |
驻马店市航运处根据交通部和河南省航务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省际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检查。 对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具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是否遵守国家水路运输法律、法规和交通主管部门的规章、规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章经营的情况;企业是否有4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与企业签定2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最高管理层(至少有1人)、海务、机务主管是否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统计报表等是否完善;企业所属运输船舶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光船租赁证书》和签定了《船舶委托经营协议》。 对船舶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是否持有相应管理权限的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含“船舶年审合格证”)是否有效;《船舶营业运输证》相关主要内容(船舶经营人、所有人等)是否与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其它有关船舶证书所记载内容相符;船舶的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企业、船舶将依据有关法律、规章给予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