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宁“船屋”居民搬新家 |
| 时间:2007/09/06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范建祥 张建国 | 我来说两句 |
以船为家、靠水而居的“船屋”,是江南水乡的一个特点。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船屋”已成为脏、乱、差的代名词,与城市文明格格不入。浙江省海宁市在“水上村”整治中,由政府“埋单”,港航、公安、水利等多部门联手,做到了“人上岸、船拆解”,不留“尾巴”。 “船屋”附近百姓怨声载道 在海宁市海昌街道辖区的曹家河上,常年有30多条大小船舶拥挤在一起,几乎占据了整条航道。这个被当地老百姓称作“水上第一村”的聚集点,在鼎盛的时候,有50多条船、约300多人,俨然一个繁华的水上村落。 据海昌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曹家河“水上村”由来已久,居住者均为外来人员,大都以摆地摊、收废品、打工为生。船上人员基本以家庭为一个整体,居住条件较差,虽然由旧水泥船改装成的“家”经过了简单装修,但每逢寒冬酷暑,在又窄又潮湿的“船屋”里生活可想而知。更主要的是,“水上村”脏、乱、差现象非常严重,不但岸上废品堆积如山,船上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河中,垃圾物、漂浮物随处可见,而且由于人员混乱,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盲区”,附近的老百姓怨声载道。 确保船民离开后有出路 “水上村”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到了非彻底整治不可的地步,但这些“船屋”数量多、流动性强,由于各执法部门没有形成合力,难于实现全面整治。 过去,海宁市虽然责令有关部门开展整治,但一些船只采取同管理部门“打游击”战的方式,一个地方整治,就跑到另外一个地方,过了一段时间再“卷土重来”。而一味地赶撵,也使有些船民产生了对抗情绪,对政府部门的整治不予支持。海宁市港航管理处副处长邬建龙告诉笔者:“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解决这个痼疾的最终出发点,是让船民离开‘船屋’后还有其他出路。” 今年6月,海宁市政府召集港航、公安、水利等部门,专题研究有关曹家河“水上村”整治事宜,明确了“人上岸、船拆解”的总体整治方案,改变过去一味地赶撵的做法,着重把解决船民的实际困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离开“船屋”有“新家”作为前提,并出台了具体方案,特别是制定了船舶经济补偿标准,除船舶吨位大小外,对船上装修、生活设施部分提高了赔偿标准,妥善解决了船舶处置的焦点矛盾。同时,为船民上岸后的生活开辟“绿色通道”,为船民提供廉价的岸上暂住房,有效解决了船民的住房安置问题,对船民子女就学也进行了妥善安排,保证没有一名船民子女因整治而失学。此次海宁市财政共拿出120多万元,用于安置“水上村”的船民,受到广大船民的支持和欢迎。 拆船评估保护船户利益 从今年7月初开始,由公安、港航和街道、房屋评估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按照原定的补偿和安置政策,挨船逐户开展评估签约工作。为了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海宁市港航管理部门派出经验丰富的验船师,采取现场量船的方法,确保“船屋”不少一砖一瓦,使船户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失。 船民老孟家的“船屋”在这次拆船中得到了4万元补偿,他高兴地说:“从上世纪70年代起,我就在船上生活,快半辈子了,现在已是三代同堂,对船屋的感情非常深。海宁地方政府讲人情味,关心我们的生活,全家人非常理解也非常满意。” 在完成评估、补偿、安置及保险等相关工作后,7月20日至25日,由港航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人员对移交船只进行了集中拆解,并进行航道清障,“水上村”拆解后遗留的生产、生活垃圾随即由城管局进行全面清理。 外来船民因为对海宁有着一份感情,上岸后大都选择继续留在海宁。海宁“水上村”消失了,水乡的风景变得更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