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两防”专项整治督查组莅临宁波 |
| 时间:2007/09/17 来源:浙江海事局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9月13日上午,交通部海事局刘功臣常务副局长率领交通部“两防”督查组,在浙江海事局徐国毅局长、何易培副局长、宁波海事局周荣祥局长以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单位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宁波,对该市交通相关部门 “两防”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刘功臣常务副局长一行首先走访了北仑第二集装箱公司码头,了解了码头、堆场、船舶以及其他重要的水上建筑物、渡口、码头防碰撞情况和通航安全情况。随后,督查组在宁波港集团会议室召开了“两防”工作现场汇报会,听取了宁波海事局、宁波市交通局、宁波港集团和宁波海运公司“两防”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并详细查阅了有关台账记录。刘局长代表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宁波市各级交通、海事部门、各单位 “两防”活动第一阶段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认为,宁波市交通部门及宁波海事局在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阶段对重点船舶、船闸、桥梁、架空管线、采砂点、水上过驳点、危险品码头等重点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楚、心中有数。航运公司在当地交通和海事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自查,排查出了一些重大的隐患和深层次的问题,充分显示了各交通主管部门对“两防”工作的高度重视,认识一致,行动统一,体现了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格监管的工作作风,为推进“两防”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刘局长还对宁波 “两防”工作提出两个方面指导意见:一是措施要实、要求要严。 “两防”工作关键是落实整改措施,要把隐患整改作为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自查和隐患排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落实,注重实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安全隐患突出的采运砂船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二是定位要准、职责要清。要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企业要负起安全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而不是“要我安全”,有了安全,企业才有效益。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航运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同时要提高监管手段和监管水平,保障安全,扎实开展好下一阶段“两防”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