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打响“雾季百日安全会战” |
| 时间:2008/03/24 来源:中国水运报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每年的3月至7月,是威海沿海的雾季,也是海上捕捞作业的高峰期,为进一步提高渔民的安全作业意识,降低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日前,威海海事局再次打响“雾季百日会战”。 今年,威海局采取了四大手段,以确保“雾季百日安全会战”的胜利。 严查通信值守 出于通信安全考虑,威海海事局主动加强对辖区在航船舶通信值守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VHF呼叫等方式抽查,掌握辖区进出、过往船舶的通信值守情况,严厉查处不遵守通航秩序不按规定通信值守的行为。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到港船舶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针对雾航规定、安全值班、GMDSS操作、港图及改正等方面实施深入的实操能力检查,对缺陷明显和问题突出的船舶,要实施全面的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并加违章处理和缺陷整改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切实提高船舶安全性能。 强化船舶动态监管 为有效掌握和控制大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下进出港船舶动态。威海海事局要求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辖区内港口的实际情况,在大雾等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研究制定进出港船舶动态控制措施,特别是在能见度低于1000米时,须协商港口、代理的部门对进出港船舶实行限制通航或停航等措施,以确保进出港船舶航行安全。基本原则是威海港、石岛港、龙眼港视距小于200米时,其他港口码头视距小于500米时可实施停航措施,威海港、石岛新港、龙眼港视距小于500米时,其他港口码头视距小于1000米时可实施限航措施。限航条件下船舶进出港口码头,船舶及港口码头等必须制定相应的护航、监护等安全保障措施。 实施雾情动态监测 建立高效的雾监动态监测网络,能够有效增加处置措施的提前量,为此,威海海事局及所属各单位不断完善雾情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作。一方面,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接收气象预报,另一方面,要求海巡船和现场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随时监测雾情,并且将辖区7艘应急待命船确定为固定雾情监测船,而各海事处可随机选择辖区客船、客滚船等其它长期在辖区内航行的船舶作为雾情监测船,要求每个海事处辖区确定的雾情监测船不少于2艘,雾情监测船应与各单位值班室随时保持联系,特别是在大雾期间,应每半小时向值班室报告一次雾情。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目前已经建立并初显成效的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通过各主流媒体发布雾情预警信息,提示雾航安全。 为渔业船舶提供雾航提示 威海辖区属渔业船舶高密集作业区,渔业船舶海上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较高。会战期间,威海海事局将加强雾航安全宣传,他们利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船舶进出口手续的有利时机,通过发放致公司、船长公开信、“两制”规定、港口特殊规定等,以及与渔业部门联合发放致渔民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到港船舶宣传雾航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他们还将通过走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督促船公司加强对本公司船员雾航安全教育,加强对本公司船舶雾航安全管理,及时建立、完善船舶雾航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本公司所属船舶雾季航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