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海大与港联合签署学生互换计划 |
| 时间:2008/03/07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 2月27日,大连海事大学校长王祖温、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在香港联合签署了互换法学院学生的合作计划。
该计划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旨在为航运界培养具有海商法和普通法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计划约定,获选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将在香港大学攻读一年普通法硕士课程,获得香港大学的硕士学位;获选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毕业生,则将修读为期两年的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硕士课程,第二年可在香港实习及撰写论文。 所有参加合作计划的交换学生,都将获得香港政府全额资助学费,以及在异地学习时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学生们要作出完成学业后至少在香港航运界工作12个月的承诺。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已筹集800万港币,用于从2008学年至2009学年起,每年资助两所大学各接收8至9名交换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