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七部门联合整治车辆外挂 |
| 时间:2007/10/16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杨玉昭 |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河北省交通厅、物价局、公安厅、财政厅、国税、地税及工商局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联合治理重点查处4种情况:车主和车辆营运地都在河北省,但持外省(市、区)牌照、在外省(市、区)缴纳税费的;外省(市、区)车辆在外省(市、区)缴纳税费,但低于车籍地正常征收标准的;外省(市、区)牌照车辆长期在河北省作业超过3个自然月,又未办理调驻河北省手续,未在河北省缴纳养路费的;持河北省牌照车辆并且在河北省营运,却在征收标准较低的省(市、区)缴纳养路费的。对前两种情况车辆,按河北省税费标准在所持缴讫证有效期内补足差额;在一地已按标准补征的,在河北省其他地区一律认可不得再补征。对后两种情况的车辆,所持有的养路费缴讫证视为无效,按无费车处理。此外,治理行动还将严查车辆外挂中介机构及车辆销售企业。集中治理活动将于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