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多次误报警未作处理 营口海事局对其依法处罚 |
| 时间:2007/10/29 来源:辽宁海事局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大连嘉宏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所属的“饶河”轮船舶保安警报系统多次误报警没有采取消除措施,营口海事局近日依法对该轮进行调查处理,对船舶经营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海事行政处罚。 “饶河”轮,船籍港大连,总吨2612,从事国际航线运输。根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反馈信息。该轮在9月5日靠泊营口港鲅鱼圈港区期间及9月6日开航后,船舶保安警报系统先后多次发生误报警,误报警发生后船舶及公司均未立即采取消除措施。 根据船舶动态反馈,船舶预计近期再次靠泊鲅鱼圈港,营口海事局通知相关部门密切监控该船进港动态。10月23日,“饶河”轮靠泊于鲅鱼圈港区56#泊位,营口海事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船上进行调查,船方对全部行为供认不讳,营口海事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了处罚。 “饶河”轮船舶保安警报系统误报警一案的查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营口海事局查处的首例“误报警”违章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