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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防腐,海事执法“阳光操作”

  时间:2008/02/12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徐训春 黄伟清    我来说两句  

        如果说市地方海事局打造诚信海事,是为更好地提高航运从业者的素质,那么,他们加强廉政建设,则是为了让海事行政执法始终能够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

        近年来,市地方海事局认真落实市交通局“阳光交通勤廉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把廉洁行政贯穿到执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先后荣获交通部“文明达标单位”、江苏省交通系统“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等称号。

信息化推动,是海事部门实现“阳光操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市地方海事局担负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2700艘各类船舶的检验发证、6500余名船员适任考试、56家船舶修造厂资质的认可等职责。据统计,全市地方海事系统一年处罚的违规事件达4000余起,罚款金额300余万元。以往海事人员处罚这些违章违规都是人工制作文书,执法自由裁量权过于随意,容易滋生讲人情、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2004年,市地方海事局开发出计算机辅助系统。这一计算机辅助系统在进行现场执法时,必须要有两名执法人员的口令才能登录。同时在处罚中,把上级规定的最低处罚标准与最高处罚标准都设置在程序中,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不仅很好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也有效地预防和阻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推进“执法阳光工程”,是海事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设置的又一道“防火墙”——

        这些年来,市地方海事局在海事、船检等执法工作上,全面推行“阳光工程”,把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重点、热点问题,通过电脑触摸屏、执法公示网以及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手段,面向船民以及社会各界全面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为保障海事和船检有一个良好的行风、作风,他们还面向社会,特别是一些有船单位,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给予他们监督职责。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不仅改进和加强了海事和船检工作,更为执法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设置了一道“防火墙”。

        从近两年来行风评议调查统计看,船民和社会各界对海事执法人员的行风、作风以及廉洁自律满意率都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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