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武签订渡口“三长负责制”责任书 |
| 时间:2007/06/22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俞庆如 陈兆明 | 我来说两句 |
| 日前,福建省邵武市政府与各乡(镇)、村签订新一轮水上交通安全“三长负责制”责任书,该责任书有效期为5年,对分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市长、镇长和村主任(企业法人)的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长负责制”中,市长责任包括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渡口等进行安全检查。镇长责任包括负责设置、迁移渡口和渡运航线的审查和上报审批手续等。村主任(企业法人)责任包括每年要与渡工(竹筏工)签订安全责任书,严禁无证人员驾船、撑竹筏等。 为了使“三长负责制”落到实处,邵武市每月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