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市区中小学生实行交通安全记录卡制度 |
| 时间:2007/10/23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为营造校园周边道路良好环境,实现学生安全出行、构建和谐交通的目标,市教育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决定,10月20日起,在市区中小学校实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记录卡制度。 交通安全记录卡的发放范围为市内五区、矿区、开发区的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记录卡实施办法涉及三方面内容:学生在市区道路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由执勤民警在交通安全记录卡上进行登记,教育后放行;实行登记的违法行为内容有7种,即闯红灯、路口不走人行横道、越线停车、骑自行车违规带人、翻越隔离护栏、骑自行车走快车道、骑自行车不满12周岁;警纠校处的标准是发生一次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学校进行劝诫教育,发生三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取消年度“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学生交通安全记录卡要随身携带。建立中小学生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库,每学期对辖区内各学校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由学校进行教育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