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鲁木齐交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 |
| 时间:2007/10/29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李娜 方有功 | 我来说两句 |
| 9月8日、9月23日、10月12日及10月21日,在乌鲁木齐南湖广场、人民广场、红山友好百盛商场及铁路局西单商场,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天山区交警大队、沙区交警大队及新市区交警大队利用周末时间分别积极开展了全国统一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10月28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四次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6万份,接受了上千名市民的咨询。
10月21日,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主题宣传日活动主会场设在铁路局西单商场门前,由新市区人民政府、新市区交警大队联办,乌鲁木齐人民广播电台“97.4”现场直播。新市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国强,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处副处长木塔力甫和宣传科科长谢军,乌鲁木齐交警支队邵喜国支队长,新市区安监局、教育局、综治办、文明办、街道办事处的领导等参加了咨询活动。 主会场以新市区城区巨幅风景画为背景,上面挂着《关爱生命关心下一代》的宣传横幅,一侧摆放着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中午12时,宣传活动在威风锣鼓声中正式开始。 新市区交警大队民警首先给现场的幼儿园小朋友、乌鲁木齐第35小学、54小学、61小学、众志小学的学生代表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新市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国强代表新市区人民政府发言,并与新市区交警大队以及辖区学校代表签订了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第61小学“少年交警队”的新版交通指挥手势表演,民警郝新疆、侯林的独唱和手风琴才艺表演赢得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掌声。 “9.74”电台主持人在活动中还穿插进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观看,并为答对题目的观众颁发了奖品。 最后一项活动,由民警带领小学生到路口现场现场讲解安全过马路交通常识,并实地护送学生过马路。 同时,天山区、沙区、水区、头区、东山区、达坂城区交警大队分别在本辖区内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此次活动交警支队出动车辆85辆、警力120人,接受群众咨询38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