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城口县全面改革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工作 |
| 时间:2008/03/10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为切实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解决城乡交通安全管理权责不协调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城口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市政府令19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推进2006政府管理创新“三级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8号)精神,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全面启动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改革,制定下发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由县公安局与全县各乡镇政府签订《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在辖区内除省道外的乡村道路上依法行使交通安全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和部分行政处罚权,努力消除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盲区”。 城口县通过改革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建立起了“责任主体明确、资源配置合理、监督机制配套”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解决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缺位等突出问题,促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