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 济南追缴交通规费 逃缴将被冻结银行账户 |
| 时间:2008/01/03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甄真 | 我来说两句 |
记者2日了解到,济南市交通部门和法院开始联合追缴交通规费,恶意拖欠、逃缴交通规费的业户,银行账户要被依法冻结。 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对未能及时、足额缴纳交通规费的运输业户采取了电话催缴、上门催缴等促缴手段,但仍有个别业户恶意拖欠。为此,济南市交通局运管办开始联合法院通过非诉执行进行交通规费催缴。截至目前,已对10户恶意拖欠、逃缴交通规费的运输业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有9户运输业户补缴所欠规费,但一周姓运输业户仍拒不执行。经调查,周某完全具备偿还能力,法院证实其真实身份后,立即依法冻结了他的个人存款账户。据悉,周某是济南市因欠缴交通规费,被提请法院实行了强制手段的第一人。 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被强制执行的欠费业户中,一些人是因为听到社会传言,称公路养路费等各种交通规费可能被各种税取代,就拒缴养路费。实际上,国家并未最终出台相应的规定,车主应按现在规定履行义务。还有一部分是车辆已经转让,不再从事运输经营了,但没到交通部门办理过户或注销手续,一旦发生意外,往往都要车主承担责任。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车辆买卖、转让在车管所过户后还要到交通部门过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