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一公交车因刹车故障肇事 所属公司遭处罚 |
| 时间:2008/05/08 来源:人民网 作者: | 我来说两句 |
发生在前天下午的866路公交车“失控”事件有新进展。昨天下午,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肇事的866路公交车在事发当天曾经有过修车记录,而且修理的正是刹车系统。 前天下午在南京路与合肥道交口发生交通事故的866路公交车隶属于新国线集团(天津)运输有限公司。昨天下午,交管部门的宣教民警依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对866路公交车队及公司进行了检查。宣教民警发现,该车队对于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根据以上检查结果,交管部门依据《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的第16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限期整改7天的处罚。 问题一 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缺失 按照公交系统的有关规定,公交车公司以及车队要定期对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且要求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和驾驶员的到会学习情况。昨天下午,宣教交警在对866路公交车队进行调查时发现,该车队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没有准确记录安全教育会议的主要内容,也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准确记录驾驶员参加会议情况。 问题二 公交车保养制度形同虚设 公交车是一个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是老百姓的重要出行工具。要保证安全行车,就要求公交车驾驶员和车队应该注意车辆保养和及时维修。但是交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866路公交车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坚持机动车定期保养制度,而驾驶员自检制度以及一日三检制度也几乎是形同虚设,落实不到位。 问题三 保修单只见一方签字核准 866路公交车出事的时间在前天14:35左右,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事发两个小时前,这辆公交车曾经因为“刹车软”而报修。按照常规要求,车辆修理结束后,应当由修理工、车队主管负责人和该车驾驶员三方签字核准后,报修车辆才能重新投入运营。但是在这张报修单上却只有修理工一人的签字,而找不到车队主管负责人和司机的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