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正式出台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

时间: 2010-03-15 来源: 苏州日报 作者:

 一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的高低客观上反映了这个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的高低,但整体文明水平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市民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从这个角度讲,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将给市民一个直观感受。但是,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如何测定呢?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了《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是在去年全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践的基础上,对《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试行修订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标准共分八大类测评项目,分别为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场所、公共特定场所、公共交通运行、公共交通秩序、公共市容、公共服务和市民公共行为,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分别按照实际测评得分公布,其中“市民公共行为”将作为一个单独项目予以公布,主要是为了考查市民在公共场合的文明礼仪素质。城区的公共文明指数总分为418分,各区的得分按实际得分折算成百分制予以公布。

 据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公共文明指数”不仅仅是告诉大家一个数字,而是借此对城市文明现状和百姓行为常“把脉”、勤“诊治”。“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作为巩固提升苏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将长期、持久地开展。下一步,还将把此项工作延伸到各市(县),全面提升我市的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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