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新法积极适应航运贸易的最新发展趋势,合理借鉴最新海事国际公约成果,有效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为构建现代化航运体系、提升我国在全球海事治理中的话语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标志着我国航运法治建设迈入了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的崭新历史阶段。
在《海商法》修订的漫长历程中,上海海事大学以其60余年学科积淀为基,以数代学者薪火相传为脉,全过程深度参与修法工作,用扎实的研究成果和专业的立法建议,为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了不可或缺的智慧与力量。

凝聚学界共识 提供智力支撑
在《海商法》修订正式启动之前,上海海事大学就组织开展了系列相关学术研究。2000年,学校与大连海事大学共同承担原交通部重点科研项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研究”,提出了完整的《海商法》修改建议稿;2013年,学校又联合大连海事大学主持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海商法》修改之研究”,并于同年主办纪念《海商法》实施二十周年暨《海商法》修改研讨会。一系列学术研究活动,为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017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海商法》修订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时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受命担任修改研究课题组组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胡正良、王国华及大连海事大学教授韩立新、李志文担任副组长,上海海事大学多位教授担任分组组长,另有数名青年教师加入工作组,参与修法研究及条文起草。
修法之路充满智慧的碰撞。初北平回忆,课题组内部对不少议题都有过深入讨论。
“例如,关于修法中争议较大的航次租船合同位置安排问题,两所海事大学的学者们有共识,也有分歧。”初北平说,多番讨论后,学者们最终达成一致,确定修订方案应以我国航次租船与航运保险的发展需求为基准,力求立法“松紧有度”,避免对航运实务造成不当束缚。
面对航运单证电子化的全球趋势,司法部立法局决定在《海商法》修订草案中增设“电子运输记录”章节。课题组采用“并行起草、融合优化”的工作模式,由两所海事大学学者分别起草修订方案,再集两家之长形成最终建议稿。这不仅有效凝聚学术共识,更从机制上为法律条款的科学严谨提供了坚实保障。
《海商法》修订工作推进期间,上海海事大学与大连海事大学及其他院校的学者紧密团结,围绕修法发表了大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并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中国海商法协会等单位组织的各类咨询工作,其中形成的不少观点,最终获得不同程度采纳,有力支撑了新修订的《海商法》通过审议。
传承学术薪火 培育专业人才
上海海事大学能在《海商法》修订工作中担当重任,源于其海商法学科一甲子的深厚积淀。正如初北平所说:“学校海商法学科的发展始终与《海商法》的制定、实施、修改休戚与共。”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便开始着手起草《海商法》。原交通部于1951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起草委员会,魏文翰、魏文达先后任副主任委员,并参与起草工作。上世纪60年代初,魏文翰、魏文达在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前身)设立远洋运输业务专业,开设海商法课程。
1965年,魏文翰出版新中国第一部海商法著作《海商法讲座》,为当时尚属薄弱的海商法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学术参考。改革开放后,学校学者又编著我国大陆地区出版的第一部海商法教材《海商法概论》、我国第一部海商法统编教材《海商法》及“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海商法》等。一系列著作和教材,成为了几代海商法学子的学术启蒙。
1981年,上海海运学院设立国际经济法(海商法)硕士学位点;同年,原交通部重启此前因多种因素停滞的《海商法》起草工作,学校尹东年、於世成、胡正良3位教授参与其中;1984年,学校增设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并从1985年起招生;1988年,该专业更名为“国际经济法(海商法)”;1992年,学校多位学者深度参与起草的原《海商法》通过审议;进入新世纪,修法工作被提上日程,上海海事大学学者再次投入到完善《海商法》的工作之中。
数代人的赓续奋斗,让上海海事大学成为了中国海商法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支撑国家重大战略推进的关键力量之一。如今,上海海事大学正通过开设“涉外航运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建设“海商法微专业”,拓展覆盖诉讼、仲裁、企业法务全链条的实践教学网络等务实举措,不断为海商法相关行业输送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推出配套成果 助力新法落地
“新修订的《海商法》是我国航运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的重要法治成果。”初北平表示,法律的活力在于实施,新法的通过对学校而言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学校的使命将转向对新法的精准阐释与普及应用。
据初北平介绍,为助力行业准确理解与适用新法,上海海事大学将与兄弟院校课题组骨干合作,出版《〈海商法〉修改研讨辑要》《〈海商法〉新旧变化与适用指引》《新〈海商法〉评注》系列成果,为《海商法》实务界和理论界提供可靠的研究资料和参考依据。
与此同时,学校还将充分利用科技赋能法律落地。学校将聚力开发海洋与法治学科大模型一期——海商法大模型,为新《海商法》的实施提供动态、智能的解读与应用工具,推动前沿科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此外,面对航运业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学校还将推动海商法学科与人工智能、环境科学等前沿研究方向交叉融合,在智能船舶法律、航运碳规则等领域开展有组织科研,确保学科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最前沿。
六十载筚路蓝缕,一甲子薪火相传。从参与新中国第一部《海商法》起草,到助力法律修订完善,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学科始终与国家航运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初北平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海事大学继续秉持“忠信笃敬”的校训精神,以深厚的学术积淀、敏锐的时代洞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动完善我国海商法治体系,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编辑:李铭涵
审核:王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