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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2026-06-04 来源:中国交通报 责编:付饶 作者:王肖丰

近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委社工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八部门正式印发《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南京网约车行业形成了“框架性规范+精细化治理”的完整制度体系,网约车行业治理迈入精准化、法治化、协同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南京市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市具备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26家,开展网约车经营的聚合平台6家,合规运营车辆近5.7万辆,持证从业人员约15万人,日均运营订单60余万单,在服务市民出行、保障城市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细则》明确用工分类管理要求,平台须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签订书面协议;落实职业伤害保障,纳入试点的平台须为驾驶员“每单必保、每人必保”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多平台接单的需分别参保;提升驾驶员话语权,支持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求平台建立驾驶员申诉受理机制;强化身心健康关怀,明确驾驶员连续驾驶达到一定时长须获得不少于20分钟的停车休息权益,防范疲劳驾驶风险;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驾驶员权益保护体系。

同时,《细则》建立了指标化、可视化、动态化的运力调控机制,设立暂停新增运力和恢复运力发展的“开关阀”,以合规网约车日均订单总量变化幅度、单车日均订单量、出租车里程利用率三项指标为依据,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动态监测并决定调控措施。

《细则》系统划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企业、聚合平台公司三类核心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和服务标准。值得关注的是,《细则》规范了聚合平台全链条监管责任,要求其严格核验接入平台资质,督促平台内经营者核验车辆和驾驶员资质,并依法落实乘客安全责任投诉的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责任。

此外,《细则》探索形成合规经营监管的“工具箱模式”,创新推出网约车合规码制度,明确放开个人所有车辆办证渠道;明确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机制,强化交通、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信息共享、案件联查、结果反馈

《细则》将进一步规范南京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肖丰

审核:潘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