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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引领港航可持续发展

——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再提速

2018-06-05 09:03:07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凌贵阳

 

无人机检测船舶排放。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供图   

据悉,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将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今年将在核心港区适时提前实施交通运输部方案2019年的控制要求,即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区必须换用低硫燃油。

目前,国内外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控主要聚焦在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控制船舶燃油的硫含量是减少船舶发动机运行中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的有效手段,也是船舶排放控制区针对船舶大气污染采取的主要控制方式。

自2016年4月1日长三角率先启动核心港口减排工作以来,已连续三年提前实施交通运输部方案控制要求。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两年多来,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岸电、LNG和电动船新能源应用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稳步建成,船舶燃油硫含量全面降低,空气中硫氧化物含量显著下降,推进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上海市2017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2微克,较2016年下降20.0%,创下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年最低;江苏省2017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6微克,较2016年下降54.3%;浙江省2017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每立方米11微克,较2016年下降15.4%,而更靠近港口的宁波舟山港镇海监测点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了26.7%,下降幅度更为明显。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30家单位携手同行

为了更好地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2016年3月长三角成立了由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组合港管委办)牵头两省一市的交通、海事、环保、港航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等17家单位的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工作小组(简称推进工作小组)。推进工作小组十分注重运行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和服务功能,从而推动区域合作向深度发展。2017年,根据长三角控制区所有港口全面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工作的需要,推进工作小组扩充成员至30家单位。以“三统一”为抓手(即排放控制区“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推进工作小组不断完善区域协调,深化合作领域与内容,积极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瓶颈问题。

创新监管技术联防联控显成效

为了加强船舶排放控制的监管,各地海事机构纷纷开展创新科研。

上海浦东海事局尝试基于油气映射关系比对,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并借助布设在港区的无人机和固定点的气体硫化物监测设备采集数据,对在航船舶和污染物超标区域,出动无人机对排放超标的可疑船舶尾气进行快速取样和检测,对污染源进行实时分辨筛查;江苏海事局尝试利用遥测技术对在航船舶燃油硫含量实施监测,通过将船舶尾气遥测仪安装于航道边或桥梁的30至50米高处,24小时连续监测过往船舶的尾气,进而识别违规使用高硫油的船舶。

此外,推进工作小组通过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强化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联防联控联网力度,相关执法单位及时通报船舶违法、违规使用燃油情况,并积极构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船舶自觉使用合规燃油。同时,推进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两省一市交通、海事及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相关执法活动,对违规船舶和企业实施联合查处整治。

据悉,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和质监部门通过对水上成品油市场开展联合整治,先后取缔了20余个水上非法加油站点(船)。

岸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试点港区”探索应用新模式

近年来,按照港口规划要求,长三角码头岸电建设稳步推进,区域内港口岸电布局初具规模。

截至2017年年底,上海港已建成规模以上岸基高压供电设备13台套,覆盖19个泊位,其中集装箱泊位7个、邮轮泊位2个、电厂散货泊位4个、修船泊位6个;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已经累计建成13套高压岸电系统、300余套低压岸电系统,内河港口累计建成2000余套小容量供电设施;浙江省建成岸电160余套,累计建成高低压岸电560余套,其中高压岸电10套,基本实现宁波舟山港万吨级码头和京杭运河水系水上服务区岸电设施全覆盖。

近日,组合港管委办下发了《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工作方案》,确定将上海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江苏南通港通海港区、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作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通过尝试推进“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即政府补贴一部分、电价优惠一部分、设备供应商和投资商让利一部分、码头企业负责一部分、航运企业承担一部分,以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提升各方推进岸电使用的积极性;细化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和推动码头岸电技术部门主动对接船东,使得船岸设备之间技术无缝衔接,确保船舶使用安全。

此外,试点港区还将构建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对积极改造设备使用岸电的港航企业进行奖励,对环保不达标的港航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企业使用岸电的自觉性,探索适时推出强制使用岸电的途径和方法,多管齐下探索解决中高压岸电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瓶颈问题。

清洁能源动力船加快推广配套设施同步布局

LNG(液化天然气)具有运输方便、排放清洁、使用成本低、安全性强等优点,被公认为清洁、安全的能源之一,船舶应用清洁能源也是建设绿色交通的重大措施之一。

据组合港管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伴随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LNG新能源应用也迎来新一轮发展。

截至2017年年底,上海市内河LNG动力船舶运营企业已有3家,在营内河LNG动力船舶91艘;江苏省共新建LNG船舶28艘,对72艘大吨位内河运输船舶完成了整体LNG动力更新改造,并建设了10座LNG加气站;浙江省组织开展了“浙江省骨干航道LNG加注站布局方案”的编制工作,合理规划浙江省特别是浙北水网地区骨干航道加注站点布局,同时作为我国第一个可为国际航运船舶加注LNG清洁燃料的项目——舟山LNG接收及加注站,预计将在今年6月建成投产。

在破解“应用技术、改造成本、加气站建设、全面推广”四大LNG推广应用传统难题方面,江苏省可谓是颇有心得。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江苏使用LNG的江苏籍运输船舶在通过京杭运河、淮河船闸时可优先过闸,且不加倍征收过闸费。这一优惠政策使LNG船舶在京杭运河江苏段的航行效率提高了50%左右,有效激发了船主参与改建的积极性。

另外在电动船方面,上海瑞华集团研发的500吨级纯电力推进货船“浙湖州货1625”轮作为国内内河首艘纯电动船舶,在浙江省湖州市通过了技术鉴定,目前也已正式投入生产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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