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海事局成功协助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新XX”轮,撤销其在土耳其杰伊汉港的不当滞留。这是地中海港口国监督备忘录中首次中国籍船舶滞留撤销成功的案例,
据悉,“新XX”轮在土耳其杰伊汉港口接受PSC(港口国监督)检查时,因船舶抛绳器引燃器材过期及发电机底部油布存在火灾风险等两项缺陷被滞留。船舶滞留将延误船期,造成航运公司巨额经济损失,同时影响中国五星旗船舶的国际声誉。
广州海事局迅速展开对该轮滞留跟踪处置工作,结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海事组织港口国监督工作程序,根据船舶提交的检查过程陈述及实船设备状况的音视频资料,仅3小时内完成了信息收集、滞留分析、集中讨论等工作,并判断土耳其港口国监督检查机构对于两个滞留项目的认定,不符合对缺陷严重程度的认定标准,建议土耳其港口当局重新审核滞留决定,并将情况上报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立即以船旗国官方名义发函至土耳其港口当局,请求对滞留决定进行复核,建议撤销滞留决定。当天下午,土耳其港口国监督检查机构接受建议并撤销了对“新XX”轮的滞留。
此次撤销滞留,充分展现了中国海事船舶安全检查专业水平,维护了中国航运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中国船队国际声誉。近年来,广州海事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局”战略,创建广州PSC流动工作站,积极发挥实训育才功能,着力培养港口国监督检查专业化队伍,不断提升合理运用国际规则维护中国航运企业在国际航运市场的合法权益能力。
编辑:李旭雅
审核: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