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四期码头(简称洋山四期)2至6号泊位减载靠泊能力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批复,标志着洋山四期可减载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这是交通运输部《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实施后,上海首个按《规定》批复的集装箱码头。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根据《规定》要求,编制了码头减载靠泊能力论证报告,对码头主体结构、码头靠泊设施、航道及通航条件、安全装卸工艺等开展论证。经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组织上海海事局、上海港引航站等单位及特邀专家复核,同意洋山四期码头2至6号泊位在最大载重吨、靠泊速度等限定条件下,减载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
编辑:吴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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