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直接指导和推动下,福建海事局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集中办案”模式,加大执纪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对症下药”发挥四方面作用
福建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实施省局、分支局、海事处三级垂直管理。从多年来信访举报情况看,干部职工及群众对海事现场执法领域诉求反映最为集中,占比接近70%。
现场执法领域属基层海事处管理范畴,廉政监督及执纪工作主要由分支局负责。以往,按干部管理权限,该领域的问题线索都是交由分支局处置,但总体上问题线索处置及执纪工作都不尽理想。据统计,2013年至2018年,福建海事局各分支局处置的问题线索合计46件,但仅查实4件、处分6人。
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受限于单位机构编制与人员规模不够大,监督执纪力量配备整体不强,按编制全局专职纪检干部仅10人;二是虽然自2017年开始,福建海事局探索在分支局设置专职纪检员,但是单个分支局执纪力量仍然偏弱,且力量分散,未能集中发挥作用;三是有价值、可查办的问题线索不多,且分支局纪检人员普遍缺少执纪经验,能力和水平不足;四是尚未推行纪检派驻制,分支局执纪的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以至于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也未能查实。
为了切实将问题线索处置抓好抓实,贯彻落实“问题线索处置以上级为主”的要求,解决分支局查信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强、主动性不高的问题,福建海事局进行了积极探索。驻部纪检监察组了解情况后,指导该局尝试实施“集中办案”模式,解决上述问题,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重作用,将有限的力量组织起来,集中精力突破重点案件,快速、高效核实问题线索,提升查信办案成效;第二重作用,通过实战培养和锻炼纪检队伍,提升执纪水平和能力;第三重作用,向基层传导压力,强化“不敢腐”的警示教育成效;第四重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遏制现场执法领域违纪违规多发态势。
集中查办交叉办案联合办案
按照“集中办案”模式,重要问题线索由省局集中查办,合理选配人员交叉办案,协调或联合地方纪委监委办案。
重要问题线索由省局集中查办。经过分析和研判,重要的、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以及分支局难以查清的案件,无论举报对象管理权限在省局还是在分支局,均由省局组织力量集中查办。
合理选配人员交叉办案。以省局纪检监察处人员为主,根据专业优势、工作经历等特点及查信办案能力,抽调非问题线索分支局的精干执纪力量,进行提级交叉办案。
协调或联合地方纪委监委办案。针对查办难度比较大的案件,积极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尝试联合办案,由地方纪委监委协助调取通话记录等信息资料,提供专业谈话场所,必要时给予协助谈话。
推动分支局动真碰硬
实践一年来,福建海事局共收到信访举报24件,多由省局以“集中办案”模式进行处置,共查实信访举报4件(另有1件也基本核实),转立案3件、诫勉谈话1件;共查处违纪违规9人(另有1人尚未立案),其中立案审查调查8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是2018年(处分2人)的4倍,超过前6年的总和(2013年至2018年合计立案审查调查及处分6人),执纪力度及反腐败压力达到历史最高,释放了“有信必核”“查实必处”“真查真办”的强烈信号,“不敢腐”的震慑力度明显增强。
同时,省局提级“集中办案”,也给分支局带来较大压力,传递了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查办案件、遏制违纪违规的坚定决心,推动分支局动真碰硬,提高查信办案主动性积极性。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在驻部纪检监察组领导下,结合实际,不断优化“集中办案”模式,持续提升执纪力度和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固化集中办案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加大纪检人员的培养及实战训练力度,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执纪队伍;着力突破有效问题线索缺乏的瓶颈,继续开展省局组织的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集中监督”活动,主动挖掘问题线索;以南方海事机构片区共建为契机,邀请南方片区兄弟单位从人力、线索、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联合开展查信办案、明察暗访、专项巡察;充分把握当前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试点改革的契机,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及协调配合,有效利用地方办案资源,提升联合办案成效。
编辑:吴世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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