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紧急通知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

2020-03-03 10:13:39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记者 王珍珍 -标准+

本网讯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未来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关键期与春运返程高峰期叠加,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分类施策,确保做到“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依法科学实施交通运输管控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精准、有效地做好交通运输防控工作。

对正常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继续严格实施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消毒通风、客运服务一线人员防护、乘客体温检测等措施,并倡导乘客佩戴口罩乘车,持续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如确需新采取暂停交通运输服务举措的,应当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新管控措施实施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研究出台配套的应急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明确医护人员、城市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人群出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急出行,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运输等保障方案。要研究制定出租汽车等运输服务的鼓励政策,保障城市居民必要的出行服务。

对已经暂停交通运输服务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一方面要统筹研究、科学调整优化交通运输服务管控举措,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恢复交通运输服务的条件、时间和范围,一旦具备条件,要及时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已出现疫情的农村地区,要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疗救援等物资进得去,老幼病残孕等特别群体应急出行出得来、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正常通行。

畅通高效保障应急运输

交通运输部已牵头成立了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物流保障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单位,统筹协调公、铁、水、航、邮等运输方式,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人员等各类物资和人员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指挥,做好客货运输应急运力准备和人员培训,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对参加应急运输,特别是进出湖北省的司乘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减少感染风险。未进出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不需采取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

“三不一优先”规范交通管制

《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三不一优先”,规范开展公路交通管制。“三不一优先”即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等措施,保障春运期间公路基本通行顺畅;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要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组织应急物资运输,严禁车辆超限超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相关交通运输企业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同一交通工具内与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依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向其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泄露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在互联网散播。(记者 王珍珍)


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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