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少数” 夯实执规责任

2022-09-01 10:27:07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邱曼丽 -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制度为抓手,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将“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写入党章修正案。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始终紧抓“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规治党的关键。在遵规守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

2012年年底,从为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以制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从中央政治局同志做起,通过发挥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引领示范作用,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产生了强大的模范感召力。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长远之策,无论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乃至以依规治党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过程中,无不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保障党内法规实施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用制度管党治党成为全党共识。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明了“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是抓法规制度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2021年3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就强化监督执纪、更好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2月,在第二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将“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十个坚持”中的重要方面,这是对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规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

当前,必须夯实领导的执规责任,加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领导干部要作榜样、当表率。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2017年6月颁布施行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做起,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遵守党章、践行党章,把党章作为行为的根本准绳。模范遵守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色,才能引领带动其他党员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

二是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高级领导干部越要施以更加严格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什么?靠党中央下决心,靠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来带头,靠全党同志齐努力,靠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现在,这些条件都是具备的,我们的开端也是良好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要在从严治党上进一步做起来、实起来。”党要管党,关键是要坚持依规治党。要以法规制度为根本遵循,从中央政治局抓起、严起,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示范效应。同时,要以上率下,推动依规治党向基层延伸,带动广大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于触碰“红线”,擅闯“雷区”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执规责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简称《执规责任制规定》)中分别对地方各级党委、党委办公厅(室)、党委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党组(党委)、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不执行党内法规的情形,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而领导干部能否贯彻执行《执规责任制规定》,也是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集中体现。今后,要加大《执规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力度,以执规责任为牛鼻子,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自己模范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而且担当起引领、推动党内法规执行的主体责任。同时,适时提高《执规责任制规定》的法规层级,以制度的权威性助力执规责任落到实处。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理学博士,交通运输部党校副教授

编辑:李宁

审核:孙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