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民航发展基金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取代了1992年开始征收的机场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作为贴近百姓生活的一项收费,民航发展基金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连续征收多年,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全国人大代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车尚轮认为,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大环境,应当取消。
2012至2014年,民航发展基金决算收入分别达231亿元、253亿元、279亿元,不仅金额远超同期航空公司利润总额,增幅也超过同期民航营业收入的增幅。车尚轮指出,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依据为财政部发布的暂行办法与相关通知,未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于法无据。
民航发展基金多次延长征收截止期,成为征收时间较长的政府性收费之一。车尚轮表示,目前全国机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的历史使命基本完成。在2009年《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颁布后,机场建设逐渐以地方财政投资和社会融资为主,继续使用民航发展基金支持机场建设的意义不大。此外,基金补贴对象中也有不少单位实现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继续对其补贴违背市场规律。
车尚轮认为,取消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将进一步刺激航空旅游需求,有利于推进消费结构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国家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降温低效机场投资,减少无效供给,同时也有利于发挥航空运输业的经济带动作用,提升我国航空公司国际竞争力,减轻企业负担。他表示,当下正是取消征收的合适时机,建议加快研究。
编辑: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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